苏州坚持城市和农村整体规划,农村的居住条件和城市趋向均等。图为太仓城厢镇优美现代化住房。 记者 濮建明 摄 □本报记者 王晓宏 孟海龙 王芬兰 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更将在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大战略决策。 苏州被列为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这是省委省政府在新的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交给苏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多年的创新实践中,苏州始终坚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突破,率先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更为下一阶段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是苏州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事关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苏州实现发展新跨越的一次新的历史机遇。 苏州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配合这一重大战略步骤,本报今起推出“关注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报道,全景反映苏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最新动态。 改革开放30年来,苏州形成的一大鲜明特点,就是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与“三农”(农民、农村、农业)互动并进、比翼齐飞,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社会持续稳定。 率先发展必然率先面临挑战。苏州城乡一体化起步早、发展快,碰到矛盾也比较早、比较多。今年8月份,苏州被列为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这正是苏州主动迎战发展新矛盾,实现发展新跨越的又一次历史机遇。 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历史机遇,苏州准备好了吗? 要让农民更富必须打破二元结构 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苏州发展新阶段的重要特征和战略选择。但是,多年持续发展之后,苏州和许多经济发达地区一样,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外来人口增多,据测算,陆地常住人口每平方公里超过2000人;土地资源紧缺,人均耕地已不到半亩;农户分散居住较为突出,农房闲置不断增多;农业规模经营不够,土地资源虽紧但还有一些产出水平不高。 这些瓶颈的存在,正如很多农民的感受与专家的共识,是我们国家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比如在行政管理体制上,目前仍保留着城乡分割、城乡分治的格局。同样是绿化,园林局只管城市绿化,农林局只管农村绿化。同样是非农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没有实行同地同价同权。苏州虽然已在2003年实行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但是附加在城乡户口上的种种限制和利益因素还没有完全剥离。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障碍,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在这个问题上,苏州和中央最高层,和全体人民,想到了一块。 苏州人体会到,改变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拓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空间;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富民优先政策,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现代化。 举两个例子,据测算,如果将全市散布在工业规划区以外的村办工厂“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或者“退二还一、异地置换”,可新增建设用地10多万亩;农村居民点从原来的20914个缩小到2517个,可增加建设用地46万亩。 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鼓励农民自愿开展土地置换,还有利于农业用地集中经营,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奠定基础。据测算,通过平整土地,可增加10%-20%的耕地。 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475元,名列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从实践看,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加强政策支持比增加财政转移支付更重要。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目的之一就是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如果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异地置换,以股份制形式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经济,新增土地按照40%用于安置、20%用于工业、40%用于商业进行测算,农民可得土地收益60%左右。由此,预计到2012年,财产投资性收入占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将从目前的28.6%上升到40%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1.5万元左右。 推进城乡一体化时不我待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提出的新要求。 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上,城乡一体化的探索,在全国的改革试验区、先导区已纷纷破题。 近年来,国家在上海、天津、成都、重庆等地确定了四个试验区,着力探索改变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这些改革试验区,均被赋予了先行先试权,一大共同特点是,把土地资源整合、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举多得、一举多赢。而在苏州,用改革精神探索发展的步伐,同样紧锣密鼓。 今年9月16日,苏州市发放了全省第一张《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既方便农村集体资产搞活经营,也有利于保障集体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增值。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大合作”改革、富民强村、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保险等20多个具体的政策意见。 苏州的实践充分表明,每一次新的跨越,都得益于改革创新。要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就必须以更加解放的精神推动思想解放,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把握战略机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推进改革创新。 破题城乡统筹发展苏州水到渠成 苏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顾杰说:“多年来,苏州一直保持着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改革创新的步伐也从未停顿,这为新一轮配套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 ——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苏州科学确定了城镇规划区、工业生产区、农业发展区、农民居住区和生态保护区,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明确要求地处工业规划区、城镇规划区的行政村,加快融入城市化;工业基础较强的行政村,尽快就地城镇化;地处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的行政村,加速农业现代化。近年来,全市村级累计建设标准厂房1699万平方米、三产物业用房611万平方米。 ——城乡规划建设整体推进。苏州坚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等5种模式,完成了2517个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编制。坚持产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优质粮油、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四个“一百万亩”的空间布局。坚持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与新型工业化同步推进,坚持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与农业现代化同步进行,坚持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与富民工程同步实施。 ——城乡基础设施无缝对接。我市基本完成了农村公路灰黑化、等级化建设,所有乡镇15分钟内可上高速,行政村公交和班车通达率超过99%。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超过95%,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 ——城乡社会保障全面并轨。苏州积极实施统一城乡就业登记制度,建立了免费登记制度、免费培训制度和鼓励企业用工制度,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率已达85%。基本建立起医疗保险、就学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等贯穿农民一生各个环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劳动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达到95%,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养老补贴的老年人比例为98%;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6%,人均基金已提高到240元。 ——农民增收机制不断巩固。2001年以来,我市通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有力地推动了“三大合作”。到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成立三大合作组织2341家,持股农户达70%以上,预计今年底将达80%。去年,农民从三大合作组织中获得的直接收益比上年增长30.4%。苏州农民开始走上一条“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的新共同富裕之路。 ——城乡公共服务趋向均等。全市高标准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720多个,覆盖面达60%以上。同时,整合城乡卫生资源,鼓励城市医疗机构拓展农村市场。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2006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外来工子女享受了同等待遇。基本实现了城乡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2007年苏州镇级地方财政收入已占全市财力的45%,去年全市村均收入3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1左右。这些,都为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全文共3847字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