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我办合作经济和法规处于3月12日举办了苏州市“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班。各市、区农办分管主任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典型合作社负责人等近80人参加了培训。我办陈建荣副主任在培训开始时作了简要动员,省农委合作社指导处姜葵处长和省农委政策法规处蒋金泉副处长分别对《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专题辅导。两位专家围绕“一法一条例”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具体操作办法和贯彻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会上还向2009年度评选确定的300家市级示范合作社授予了奖牌。 结合这次培训,还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交流了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打算。我办合作处副处长宋建华回顾总结了全市2009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并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重点。我办副调研员、法规处处长高明同志就农村信访工作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要加强领导、规范办理、确保平安的工作要求。培训班结束前,我办副主任陈建荣同志围绕如何加强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出了“规范完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在“五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努力提升“五个化”的水平,就是要:在加快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提升规范化水平;在培育壮大单个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联合发展,提升组织化水平;在加强指导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管理,提升法制化水平;在加大社员培训辅导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层素质提高,提升民主化水平;在鼓励生产合作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加销一体化合作,提升产业化水平。(合作经济处 法规处供稿) 全文共924字节 |